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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福建出台相关政策,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2024-01-10

为促进全省工业稳定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稳”,经省政府同意,省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了《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出台背景:

工业是经济增长的主体和引擎,促进工业稳增长是稳住经济大盘的坚实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更好发挥工业在稳住经济大盘“压舱石”的作用,保障2024年“两节”期间全省工业生产运行平稳,促进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奠定基础,制定出台了《措施》。

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企业新增纳统升级、助力企业拓展市场、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加大工业项目建设和招引力度、加强企业协调服务等六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2024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2024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其中,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制造业企业按2024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5元奖励。2024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2024年一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元奖励。奖励采用财政补贴,通过电网公司代发的方式兑现。 

(二)支持企业新增纳统升级。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三)助力企业拓展市场。对一季度各级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促销活动,支持当地财政给予资金补助,可从切块下达的福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场活动最高列支100万元。对2024年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举办单位,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最高30万元奖励。

(四)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对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可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五)加大工业项目建设和招引力度。各地要积极调度“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精心安排施工组织,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用好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加快项目实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各级各部门要抓住闽籍企业家春节返乡过节的时机,精心组织走访对接,开展招商推介,争取对接引进一批制造业项目,全力推动招商项目落地显效。

(六)加强企业协调服务。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每月至少组织1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指导企业提前组织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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