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等政策精神,按照《北京市工业合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工作要求,为完善北京市工业合作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化专家库建设,加强标准化智库服务能力,现面向全国征集标准化专家和专业人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征集范围为工业领域相关的科研人员、技术人员、标准研究人员、教育与科研机构、有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院士、教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员;
2、标准化领域的专家,担任国家级协会、学会、及相关组织的标准化机构专家、主要负责人职务,具备标准化工作和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参与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制定团体标准5项及以上;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技术管理职务的在职人员;
(三)应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积极参加协会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活动,履行专家库成员的职责和义务;
(四)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关心中国标准化的发展,关注协会相关工作动态。
三、专家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工业合作协会章程》和《北京市工业合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承担协会安排的工作,积极参加标准化相关会议和活动,并积极提出专业性建议或意见,协助完成协会开展的标准化工作。
(三)向协会提供工作相关且可公开的信息;
(四)遵守政府、企业等相关方(服务对象)的保密制度;
(五)不得从事有损协会声誉的活动。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和行业推荐的方法。
(二)经协会审核符合专家条件的,登记录入专家库。
(三)被推荐人员均需填写《北京市工业合作协会标准化专家申请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1、登记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的电子版,以“单位名称-专家姓名”命名;
2、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表彰奖励等;
4、所在单位、学会(协会)或其他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5、在企业兼职或参与企业项目情况;
6、其他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贤峰
联系电话:010-68844089 13901299951
邮 箱:gonghe_office@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科技园区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
附件:
北京市工业合作协会标准化专家申请表.doc
北京市工业合作协会
2024年4月9日